關於我們
性別之間的不平等雖仍是全球各國普遍面對的問題,但所有現代民主國家莫不以致力於達成性別平等為目標。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規定:「中華民國人民,無分男女、宗教、種族、階級、黨派,在法律上一律平等。」可知,性別平等在我國亦是受到憲法保障之基本人權。
然而,我國一方面因受到傳統父權意識形態深遠的影響,二方面因民主化的發展過程較為遲緩,此議題在過去長久以來並未受到應有之重視,故比諸世界各國,我國社會在性別方面不平等的問題更為嚴重,舉凡在法律、工作、參政、教育、婚姻家庭、人身安全、生命尊嚴等各方面,至今都仍存在著男尊女卑的差別待遇與歧視現象,致使我國婦女的許多基本權益受到忽視剝奪,而性別之間也因資源分配的不當與性別刻板角色的框限,呈現出緊張不平衡的關係。
上述種種問題的成因固然多重複雜,需從每一個層面進行努力,然不可否認,教育是其中最為有效根本的解決之道。有鑑於此,教育部於民國94.07.11成立「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」來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。本校亦依據命令於94.08.15訂頒「中央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」以透過此委員會長期積極之運作,從事各項與性別平等議題相關工作之策訂、推動、督導及處理,以建立不具性別歧視之學校教育及社會文化環境,達成性別平等之終極目標。
然而,我國一方面因受到傳統父權意識形態深遠的影響,二方面因民主化的發展過程較為遲緩,此議題在過去長久以來並未受到應有之重視,故比諸世界各國,我國社會在性別方面不平等的問題更為嚴重,舉凡在法律、工作、參政、教育、婚姻家庭、人身安全、生命尊嚴等各方面,至今都仍存在著男尊女卑的差別待遇與歧視現象,致使我國婦女的許多基本權益受到忽視剝奪,而性別之間也因資源分配的不當與性別刻板角色的框限,呈現出緊張不平衡的關係。
上述種種問題的成因固然多重複雜,需從每一個層面進行努力,然不可否認,教育是其中最為有效根本的解決之道。有鑑於此,教育部於民國94.07.11成立「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」來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。本校亦依據命令於94.08.15訂頒「中央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」以透過此委員會長期積極之運作,從事各項與性別平等議題相關工作之策訂、推動、督導及處理,以建立不具性別歧視之學校教育及社會文化環境,達成性別平等之終極目標。